中国有宠物法吗?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未出台《宠物保护法》这样的法律。但自2014年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陆续通过了两部专门性法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野生动物的范围、野生动物资源的开发利用、野生动物的饲养、猎捕、检疫以及有关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原国家林业局又制定颁布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管理办法》,为人工繁育国家重点濒危野生动物提供了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野生动物法律体系,并在实践中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然而,这两部法律主要规范的是野外生存的自然界动物,而对于“宠物”这一概念的界定尚不够明确,也没有涉及宠物饲养和管理的相关问题。所以,当人们面对“宠物”时,还常常难以可依。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我国就没有关于宠物的管理法规了。事实上,早在1987年,原农牧渔业部就发布了《畜禽繁殖用种动物管理办法》,对引进种畜禽的管理及检疫、种畜禽的登记制度等作出了相应规定。此后,该部又于1993年发布了《纯种家禽养殖管理办法》;而原林业部也于1995年制定了《珍贵树种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这些部门规章虽然名称不同,但都涉及到了宠物的问题——因为现代宠物通常由人工育种获得,且多属于珍惜动物。另外,根据《畜禽繁殖用种动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营或运输的种畜必须具有国务院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志标识,否则,不得进入市场。而这实际上也是为宠物设立了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