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哪里可以领养狗狗?
1、领养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来源,有固定且长期住所,有条件提供给动物良好的生活环境,有精力照顾陪伴被领养动物。不接受租住户领养(租期必须超过狗狗余留寿命)。
(2)领养者不能是暂住人口。
(3)领养者不能是18岁以下学生,若想领养狗狗,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且由监护人到救助中心办理领养手续。
(4)所领养狗狗,请继续留在家中饲养,不能作赠送转卖之物和用于实验等其他用途或任何违法用途;不能遗弃,更不能食用或作烹饪食材。
(5)领养者须在领养时给狗狗带项圈和牵引绳,承诺溜犬一律牵遛以防止给他人造成伤害。
(6)所领养到的狗狗,须为所居住楼层的住户群内成员所认可,禁止与其它吠叫狂躁凶猛品种犬只混居一室。
(7)领养者同意在该犬只不适合继续领养,例如发生无法控制的攻击他人等行为而需要退回犬只、犬只走丢找回或其它原因致使该犬只不能继续在您那里继续留养时,必须将犬只送回抚顺市泰合小动物救助中心。
(8)为了保证救助犬的身体健康,领养人在办理领养手续前,需为宠物进行基础免疫及常规寄生虫检查,费用由领养人承担。
(9)所有被领养动物须进行常规免疫检查方可领养,不符合条件者需要进行治疗,达标后方可领取。动物注射免疫血清后要在救助中心观察七天后方可离院。
(10)所有领养宠物请关注抚顺市泰合小动物救助中心公众号,加入领养家庭反馈群,并按时提供宠物情况视频或图片,确保被领养宠物身心健康。
2、办理领养流程
(1)来泰合小动物医院现场选犬只,填写领养申请表,提交需要审核的领养相关材料。
(2)等待审核,被通知审核通过之后,在确定领养后,双方签订领养协议。
(3)办理完所有领养手续后,即可把狗狗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