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属于什么隔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指鼠疫、霍乱两种;必须实行强制管理。乙类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毒病、流行性出血热等10种;采取预防、治疗措施,减少疾病传播风险。丙类传染病包括细菌性痢疾、急性肠道传染病等5种。
狂犬病属于一种动物源的传染性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分类方法是将该疾病归入动物源性传染病一类.并作为该类的代表性疾病予以重点推荐[1]。这种归类主要是从疾病的传播角度考虑的。
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在研究如何对动物源性疾病进行有效管理。在2001年举行的“国际兽疫局”第43届大会上,与会代表通过了《国际兽疫局公约》修订本。这一修订本特别指出了通过检疫阻止可能侵入人类群体的动物病源体或病原体是各国政府应尽的责任[2]。对于狂犬病这样具有高致病性和一定流行倾向,又可以通过疫苗和注射来预防和控制的疾病来说,这种责任应该更加明确具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有关规定,狂犬病的防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加强管理,严格检疫:防止疫病传播的关键之一就是切断其传播途径。对可能感染的人类宿主,必须加强管理,严加检疫;发现病人应及时隔离治疗,确诊后还应报告疫情,同时做好患者的治疗工作。
二、免疫接种:对可能感染的个体及时进行预防接种,以获得必要的免疫力。
三、控制传染来源和传播媒介:对患病动物及时消灭处理,对可能被传染的动物及时免疫接种和提高防护意识,以减少动物间的传播。
四、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对已被传染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个人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如勤剪指甲、勤洗手,不玩狗和猫等。